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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工作许可

2023《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办理手续

更新时间:2023-08-02 17:27:32点击次数:472

具体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流程:

1、雇主应当在拟聘用外国人到华就业入境前,先为其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颁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3、被允许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签证,凭劳动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国内有效护照或者可以代替护照的证件;

4、用人单位应在取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5、已经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居留许可。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稳定投资、良好纳税记录;(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或者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享受同等待遇。连续工作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住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贡献、突出贡献和国家特殊需求;(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持续满五年,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六)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七)在国内没有直系亲属并且年满60岁,已连续在中国居住五年,每年在中国居住不少于九个月,并且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