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中国需要去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申请签证,签证通过后才能入境。外国人需要根据外国签证机关的要求,向外国签证机关提交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申请原因的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试。
外国人申请签证需要提供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外国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请函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 外国人入境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还应向外国签证机关申请签证。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对于因外交和公务原因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和公务签证;对于因特殊身份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部规定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方式。
对于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入境的外国人。,他们将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发放方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签证登记项目包括:签证类型、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境次数、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号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如果外国人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免签:
(一)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免签协议,属于免签人员;
(二)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证件的;
(三)航空器、船舶、列车乘坐联程客票乘坐国际航行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岸,或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可免签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临时入境手续:
(一)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港口所在城市;
(二)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必须离开港口;
(三)因不可抗力或其它紧急原因需要临时入境的。
临时入境期限不得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