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外国人和中国雇主签订了《就业意向书》。
第二,雇主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必须提供: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雇佣外国人的原因报告3。雇佣意向书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资格证、护照复印件5。最近的健康证明复印件6。填写外国人申请表(在申请人盖章),贴上最近两寸身份证照片的贴纸。)
第三,用人单位经区商务局、市商务局批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工作邀请函(通知签证函)》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必须提供:1。外国就业许可证2。申请3。护照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承诺书(从当地商务局网站下载)
四是外国人凭《工作邀请函》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向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
五是外国人来华后,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
六是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就业合同和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劳动局办理《就业许可证》。
七是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一般为Z类签证(12个月),签证到期后可在中国延长;持有其他签证(如L)、F类、已经在中国的外国人,如果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中国申请签证转让;持有X类签证的外国学生,如果有工作机会,需要出国一次,在国外(如香港)申请新签证。
在申请Z类签证时,外国人需要向中国海外使领馆(或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出示正式的“雇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