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外国人办理工作签证需要本科学历原件,2年海外工作经验证明,年龄在24-60之间。
2、申请流程: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聘请外国专家,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请,其他单位聘请外国专家,按照当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省外国专家局申请。
3、受理流程: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应当按照实施机关的要求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受理。实施机关允许申请人当场纠正申请材料中的错误。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在五天内当场或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并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申请材料不真实;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合向申请人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其他情况。